首页 > 部门之窗

平邑县人民检察院

www.paly.gov.cn  发布时间:2014/5/16 15:07:25 大 中 小 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编辑:平邑县委政法委宣

中央政法委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全国政协 | 山东政法网 | 省公安厅 | 省检察院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东司法
临沂党建 | 临沂人大 | 临沂市府| 临沂政协 | 临沂纪委 | 临沂法院 | 临沂检察 | 临沂公安 | 临沂司法 | 中国临沂网
新浪网新闻中心 | 法制网 | 正义网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法学会网 | 民主与法制网 | 新华网法治频道 |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

临沂政法网     兰山政法网     河东政法网     罗庄政法网     郯城政法网     兰陵政法网     沂水政法网     沂南政法网

费县政法网     蒙阴政法网     莒南政法网     临沭政法网     高新区政法网     经济开发区政法网     临港区政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