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aly.gov.cn 发布时间:2017/8/30 17:33:00 大 中 小 论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明确规定,“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为适应新常态,贯彻落实好上级精神,平邑县政府法制局拟定两套方案,一是由全体县领导干部参加的专题培训,邀请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针对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的行政管理风险防范、领导干部在行政执法中的领导艺术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的培训。二是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学法,由法制局工作人员就《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山东省执法监督条例》为县领导进行纲目性解读。
目前,平邑县政府法制局已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一次,切实增强县政府县级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王春锋
编辑:平邑县委政法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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